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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夏季开展重点工业园区综合治理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6.17

开展重点工业园区综合治理

1.深化重点园区提标治理。2021年6月底前,对全省46个涉VOCs工业园区要制定综合治理方案,统一整治标准和整改时限,完善管理台账;对排放量大、排放物质以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为主的涉VOCs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开展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园区走航监测,分析VOCs组分构成,识别特征污染物和高活性污染物。淘汰低效污染防治设施,鼓励具备条件、有需求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喷涂中心、活性炭回收再生处理中心、溶剂处理中心,积极引导建设“共享工厂”。(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 推动重点企业集群提标治理。2021年5月底前,对36个企业集群(同一乡镇及毗邻乡镇交界处同行业涉VOCs企业超过10家的认定为企业集群)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核查;并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进一步排查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的行业,以及化纤、橡胶制品、使用再生塑料或含涂装工序的塑料制品等企业集群。推动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的家具、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以小企业为主的集群企业实施源头替代和汽修、人造板等企业集群优化整合,推动企业集群入工业园区或小微企业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生活源污染管控

1.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控制。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摸排,最低去除效率应符合小、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大于90%、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大于95%的规定,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清洗。鼓励对城市建成区大中型(3个及以上灶头)餐饮服务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实施在线监管,对老旧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实施更换如实做好维护记录,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 整治露天烧烤。开展夏季露天烧烤专项整治,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露天烧烤店实施源头治理,引导商家自觉规范经营,安装去除效率大于90%以上的油烟净化设施,鼓励商家自行更换环保炉具,缓解烧烤油烟扰民问题,实现长效管理;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外的烧烤夜市广场,引导商户移入屋内规范经营,坚持疏堵结合、文明劝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以解决市民群众的诉求为立足点,可采取专人专管的方式,帮助商家整改违规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 加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VOCs治理。严格控制装饰材料市场准入,按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规定,严禁销售VOCs含量超标的涂料和胶粘剂。对新建或翻新房屋建筑、市政道路、钢结构施工喷涂等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严格选用低、无VOCs的涂料、稀释剂及胶粘剂,优先选用装配式建筑构件和定型化、工具式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减少施工现场涂装作业;室内装修优先选用预制成型的装饰材料,除特殊功能要求外,室内地坪实施使用无溶剂涂料和水性涂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4. 推进汽车制造和维修行业VOCs治理。鼓励建设钣喷共享中心,配套建设高效VOCs治理设施,并在钣喷共享中心辐射服务范围内逐步取消使用溶剂型涂料的钣喷车间。推广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效率的涂装工艺,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应置于喷烤漆房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和治理。制造和维修企业将车辆集中存放于室外时,应在相应区域加装遮阳顶棚。强力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等低挥发性涂料,色漆使用水性涂料,中涂、底漆使用高固体分涂料,鼓励高水平源头替代。(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5. 加强干洗行业VOCs治理。组织对辖区内从事干洗服务的企业和干洗店进行排查,全面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淘汰开启式干洗机。每周自行对干洗机及干洗机输送管道、阀门进行检查,防止干洗剂泄露,并做好台账记录。提高从业者操作水平,采购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干洗和染色溶剂,干洗剂、染色剂必须密闭储存,减少干洗剂添加和储存过程中VOCs的逸散。强化干洗溶剂和干洗产生危废的管理,规范相关台账,干洗溶剂经蒸馏后的废弃物残渣、废溶剂残渣必须密封存放,且贮存不得超过一年。(省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6. 强化秸秆垃圾禁烧管控。强化各级地方政府秸秆垃圾综合利用和禁烧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监控监管能力;组织禁烧专项巡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禁烧奖惩制度。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等科技手段,重点抓好夏收后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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